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相关部门:
《海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9日
海南州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海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采取“瞄准靶心防大火”和“夯实基础控小火”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县、乡(镇)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地、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地、各部门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内容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各县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对照签订的《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梳理任务清单,定人、定责、定时限,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即印发一份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内部排查检查、组织一次内部全员培训和开展一次内部专项督导),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按照《青海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加强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集中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综治、民政、住建、公安等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活动。
3.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并科学设置消防安全布局标识、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和提示警示类标识,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管理标识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强化消防监管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主力军,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灾防控措施。要做好主推手,推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和重点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精准整治七类场所消防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文物古建筑等7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以县为单位,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摸清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七类场所单位,由各级政府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九小”场所,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特色村镇(少数民族村寨),明确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同时,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紧盯城乡结合部、重点镇、农牧村存在的其他重点突出问题,分地区、分行业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2.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州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始终将电气隐患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建章立制,严密电气安全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和曝光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器产品及电工未持证上岗等行为,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3.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攻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以及消防管理6方面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列出清单,区分危险等级,分类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通过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
4.夯实宗教寺院火灾防控基础。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强化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微信工作平台)建设,用好驻寺干部、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干部和寺管会主任“四人小组”,强化隐患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寺院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落实专项资金,配齐配足常规灭火器材,规划消防水源建设,配备手抬机动泵及配套器材。
5.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各地、各部门在全国、全省、全州“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县由政府主官领导带队,组织消防、治安和公安派出所等警种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三)狠抓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17年底前,各县要完成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市政消火栓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和维护职责。住建、水利部门要对市政消火栓建设进行督查,对缺建、损坏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强化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地区(贵德县、共和县)要强化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营“中介模式”向“政府模式”的转变,利用“政府模式”下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促进“智慧消防”和“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并在消防管理中发挥作用。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农牧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对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建立立体化、全覆盖的火灾扑救网络。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广泛组织社会化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八进”工作,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表彰活动,推动每个社区设立1名消防宣传大使,每月至少开展2次进社区、进家庭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网格员、村警、社区宣传大使和驻寺干部“四支力量”,每周至少开展1次进村入户入寺宣传。结合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大力开展学校师资力量培训,学校开学和放假前各进行1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力争每个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活动室,10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知识读本。
2.深入推进媒体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专栏、专版、专题,跟踪报道工作动态,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公益宣传力度,针对季节和节庆火灾防范特点,在各类媒体循环播放消防公益视频。各地、各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每天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和提示信息不少于10条(次);通过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借助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信息。
3.强化重要节点精准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突出本地特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州“两会”期间,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结合本地火灾特点,利用移动互联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推进,加强联动。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整体推动。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政府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县政府及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尽快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工作部署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全国“两会”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胡晶,联系电话:0974-8516228,电子邮箱:5043068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