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来源: 日期:2015-08-13 17:35:00 字体大小:小 大
事项名称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
设定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 |
申请条件 |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及工程管理经济相关专业类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的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
申请资料 | 1、营业执照;2、企业年税;3、验资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理 |
办理时间 | 20个工作日以内 |
办理流程 | 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录入后提交县级房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县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州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受理,通过后报省住建厅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