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来源:SRC-856150009 日期:2015-08-03 18:23:00 字体大小:小 大
办事指南报送要素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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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项名称 |
户籍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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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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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父母投靠子女不收身边有无子女和年龄限制,可依据本人意愿资源选择 |
4 |
办理材料 |
1.落户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父母或子女申请书;3.能确认父(母)子父(母)女关系的证明;3.如单位人事或劳资部门的证明;5.无单位需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
5 |
办理地点 |
各户籍派出所 |
6 |
办理时间 |
1--5个工作日 |
7 |
联系电话 |
共和县:8522127 贵德县:8554155 贵南县:8502077 |
8 |
办理流程 |
由户籍派出所受理,调查属实后上报县级公安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