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网
海南党建
简体
|
繁体
首页
|
走进海南
|
信息公开
|
公众参与
|
办事服务
|
专题专栏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婚姻生育
中国公民应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来源: 日期:2012-07-31 15:44:32 字体大小:
小
大
答:1、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中国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
2、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 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的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