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条件及程序
来源: 日期:2014-10-20 15:38:00 字体大小:小 大
一、小额贷款服务对象:
1、持《就业失业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
2、城镇其它失业人员;
3、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
5、回乡创业带头人;
6、有创业愿望的城镇妇女;
7、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二、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4、技能培训证(如,驾照、计算机等级证等);
5、高校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
6、就业失业证;
7、结(离)婚证。
三、反担保人所提交材料:
1、单位出具的合缝介绍工资证明;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印在1张上);
3、工资银行卡;
4、近3个月工资明细;
5、贷款人、配偶及担保人3人的个人信用表(恒昌国际人民银行412办公室)(注: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一式三份;门面照片1张;金川公司担保人需人力资源部合封证明)。
四、小额担保贷款申贷额度:
1、城乡妇女自主创业申请贷款额度为8万元;
2、下岗失业人员申请额度为5万元;
3、近5年内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请额度为10万元。
五、小额担保贷款还款期限:
还款期限为2年,2年期满若需延期,可延期一年,延期内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