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

来源:海南报社 日期:2015-07-27 18:18:00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城市低保

设定依据

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

 

办理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失业证明、残疾证、所属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2、家庭成员中有农村人口的需提交村委会出具的有无耕地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县民政局

办理时间

全年

办理电话

 

办理流程

后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