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

来源:SRC-856150009 日期:2015-07-27 18:22:00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

设定依据

 

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办理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失业证明、残疾证、所属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2、家庭成员中有农村人口的需提交村委会出具的有无耕地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县民政局

办理时间

全年

办理电话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