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
来源:SRC-856150009 日期:2015-07-27 18:22:00 字体大小: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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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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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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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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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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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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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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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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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失业证明、残疾证、所属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2、家庭成员中有农村人口的需提交村委会出具的有无耕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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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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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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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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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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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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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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