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办理条件及程序

来源: 日期:2014-10-20 16:34:00      字体大小:

  一、政策依据:《金昌市城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二、医疗救助对象和范围: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因患大病、重病长期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大、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重点指因自然灾害或重特大事故致病造成家庭极度的困难人员和家庭人均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其他困难家庭)。

  三、申报程序:

  1、户主申请。由户主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医保报销完的医疗费用发票(以上材料各复印2份、身份证复印3份);

  2、社区受理审核;

  3、金川区民政局审批。

  咨询电话:8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