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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采取三项“留才”措施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来源: 日期:2018-01-02 08:51:00      字体大小:

  海南州坚持以用为本,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待遇留人、岗位留人、职称留人三项措施,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待遇留人。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助制度,2017年全州36个乡镇2517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人均月标准400元。449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9675名事业单位人员增发住房物业服务补贴和移动通讯费补贴,人均增资640元。调整全州449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9675名事业单位人员的青海津贴标准,人均增资416元。执行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州300余名公务员享受了此项待遇,人均月增资526元。落实事业单位107名待聘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兑现职称和技能工资待遇,人均月增资达760元,基层干部待遇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是岗位留人。借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的契机,顺应行业发展规律,兼顾用人单位的长期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提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由岗位总量的70%提高到100%。重新核准变更中小学校和医疗卫生岗位6710个,其中:高级中学、初级中学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分别增加了5%,小学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分别增加2%、3%,通过按需设岗,使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调整比例和幅度更加科学、合理。重新核准变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达到1.2:4.5:4.2,县级公立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分别增加了7%、5%,乡镇卫生院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分别增加了2%、5%,其他基层卫生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分别增加了2%、15%,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调整比例和幅度较大,有力了激发了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职称留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打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小学教师也能评高级职称。淡化论文和学历要求,注重师德素养,强化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评价标准更加公平;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名额宏观调控制度、高学历层次教师职称申报激励制度、待遇激励制度、人员退出制度和临聘教师职称申报制度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建立海南州基层医疗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组建评审委员会,加大服务基层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