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财科预算信息公开(三)
来源: 日期:2017-09-13 09:34:00 字体大小:小 大
2017年农财科预算信息公开(三)
1、2017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947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1141万元。其中:共和县507万元,贵德县151万元,贵南县147万元,同德县151万元,兴海县185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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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气象发展专项资金通知》(青财农字[2017]909号),下达2017年气象发展专项资金175.56万元。其中:州本级175.56万元。
3、2017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899号),下达2017年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75万元。其中:贵德县75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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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生态管护员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948号),下达2017年第一批生态管护员补助资金9981.36万元。其中:共和县3069.36万元,贵德县2779.92万元,贵南县1877.04万元,同德县652.32万元,兴海县1602.72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5、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900号),下达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资金25.2万元。其中:州本级5万元,共和县4.4万元,贵德县1.3万元,贵南县3.3万元,同德县6万元,兴海县5.2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6、2017年第二批天保工程财政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915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天保工程财政资金
181.08万元。其中:州本级55万元,共和县46.02万元,贵德县4.74万元,贵南县15.9万元,同德县9.42万元,兴海县5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7、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019号),下达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5万元。其中:贵德县60万元,贵南县15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8、2017年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981号),下达2017年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800万元。其中:共和县200万元;贵德县200万元;同德县200万元;兴海县20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9、2017年第二批特大防汛补助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特大防汛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199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特大防汛补助资金80万元。其中:同德县40万元;兴海县4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10、2017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222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0万元。其中:共和县200万元;贵德县100万元;贵南县150万元;同德县150万元;兴海县10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11、2017年第二批省级部门执行农牧业项目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部门执行农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169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级部门执行农牧业项目资金240万元。其中:州本级100万元,共和县14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12、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465号),下达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80万元。其中:贵德县8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13、2017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476号),下达2017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230万元。其中:共和县60万元,贵德县30万元,贵南县90万元,同德县30万元,兴海县20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14、2017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272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44万元。其中:贵德县96万元,兴海县48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
15、2017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1467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4326万元。其中:共和县1894万元,贵德县2249万元,贵南县80万元,同德县64万元,兴海县39万元。此项资金省财政厅直拨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