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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

来源: 日期:2017-12-07 09:52:00      字体大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文),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青海省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的建设,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工程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 

  概要:《青海省“三滩”引水生态治理工程规划》是《青海省河湟地区水利综合工程规划》中的专项工程规划。规划范围为切吉滩、塔拉滩和木格滩共约1400万亩。青海省“三滩”引水生态治理工程主要任务包括生态治理工程、水源及灌区工程。项目以解决水源问题为出发点,通过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供水,结合当地已建或在建生态治理等多项措施综合治理,最终建立三江源地区与黄土高原地区的生态屏障,同时为海南州“三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青海省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涉及海南州共和县、兴海县,一期工程共建设水源水库1座,即青根河水库总库容6936万m3;引水枢纽1座;建设输水管线约924.54km(含输水隧洞、引水干管和支管,支渠以下不计)。“三滩”项目区一期工程防风林带建设规模为18.83万亩,预防保护生态草场和风沙区治理总面积为24.93万hm2,其中预防保护(封禁)9.79万hm2、风沙区治理15.14万hm2。其中塔拉滩灌溉规模为塔拉滩地区47.37万亩饲草料及11.86万亩防风和生态林带。切吉滩灌溉规模为27.87万亩饲草料及6.97万亩防风林带。 

  塔拉滩、切吉滩施工工期在36个月~72个月之间。工程总投资为134.0亿元,其中塔拉滩片区(包括水源工程)92.13亿元;切吉滩片区41.87亿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州水利局 

       真:0974-8512432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    

       编:813099 

  联 系 人: 张晓阳 

       话:0974-8524566  

  电子邮箱:qhhnsw@sina.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真:0371-66025209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编:450004 

  联 系 人:靳会姣   

  联系电话:0371-66025209  

  电子邮箱:158663009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在项目区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分析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影响分析,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提出跟踪评价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给出项目建设环境是否可行的结论。 

  具体工作程序:①接受建设单位委托;②确定评价工作思路,编制环评工作大纲;③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④工程分析与影响识别;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⑥环境影响对策与措施;⑦进行公众参与;⑧编制环评报告书;⑨上报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调查三滩项目区的环境现状,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价;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土壤及冻土、土地利用影响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定性或定量的给出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大小;重点对施工期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运行期受水区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及土壤环境进行分析;针对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给区域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境方面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建设方案论证、环境管理和项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使项目区及项目影响区公众更多地了解该项目的进展情况,特发出此公告,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环境现状、环境保护减缓措施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报告中。 

  主要包括:①工程占地对项目区群众生活及农业生产的影响;②项目建设在施工布置、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土地占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③其他环境保护的建议与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就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您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青海省海南州“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环保部门反映。 

    

    

                              海南州水利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