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5日
海南州电线电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2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州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教训,从2017年8月初至10月底在全州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流通领域、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全覆盖,坚决清除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销售商和市场, 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用于工程建设等领域,确保全州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流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对电线电缆相关批发市场、销售企业等流通领域开展现场检查,彻查流通领域“奥凯问题电缆”,重点检查以次充好、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发现线索和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追查流向,及时处置到位。对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立案调查。(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二)开展相关工程专项监督检查。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奥凯问题电缆”,对相关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近三年内群众举报、检查不合格及有违法记录企业的产品,特别是对低价中标工程项目,要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工程用材料的质量检查,发现线索和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彻查,及时处置到位,尽快全部拆除、更换问题电线电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公安消防支队、海南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配合)
(三)对违法行为开展刑事打击。做好全州各类电线电缆质量问题犯罪活动的刑事打击;依法受理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电线电缆质量问题的刑事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开展侦查。对重大工程、民生工程中涉嫌使用问题电线电缆的查处工作提前介入,做好证据固定、追查源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重大电线电缆犯罪活动。(州公安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时间步骤
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全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
(一)宣传发动和全面清查阶段(8月28日—9月10日)。成立工作机构,拟定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流通领域、使用环节现场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到位,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
(三)总结督查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探索建立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10月下旬,州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保障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各县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部署指挥;要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配足人力物力资源,确保任务落实。
(二)互联互动,齐抓共管。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流通、使用多个环节,全州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打造齐抓共管、多头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县政府之间要加强信息互通,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施对电线电缆、销售、使用的全链条监管,全面清查问题电线电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消除行业潜规则,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三)迅速出击,依法严处。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迅速反应,及时认真处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电线电缆产品的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以次充好、不符合标准产品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重大工程、民生工程中涉嫌使用问题电线电缆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调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州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专项整治进行督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执行上级要求不坚决、敷衍走过场的单位及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适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震慑不法企业。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宣传先进,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严格时限,信息互通。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核实的问题线索3日之内通报相关部门和地区。各县、各有关部门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8月30日、9月30日前报州市场监管局,10月20日前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州市场监管局兰周、田寅威处(联系电话:8520400转8015,邮箱:gpjy8007@126.com),最终由州市场监管局汇总上报州政府。
附件: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