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海南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8日
海南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的通知》(青政办函〔2016〕155号)精神,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海南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遵守“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一公开”原则,限制部门随意执法、检查任性,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南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金友 副州长
副组长:王志江 州政府副秘书长
华 旦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余军民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考核办主任
更登加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崔 勇 州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马当周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纳玉福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旦 主 州财政局局长
李毛措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志强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杜汉明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玉杰 州林业局局长
王常明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延廷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本加 州民政局局长
葛文军 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拉夫旦 州水利局局长
切 军 州农牧局局长
仁 贝 州旅游局局长
拉 巴 州公安局政委
宁发贵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有业 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扈添顺 州地税局局长
张军山 州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华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要结合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联合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托青海省工商业务综合系统,建立本级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各参与部门提供的监管对象目录,分别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分库、行业监管对象名录分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三)建立联合抽查工作细则。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级联合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计划制定、抽查组织方法、实地检查程序、检查结果处理、检查纪律等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各检查组按工作细则实施抽查检查。
(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参加“双随机”联合抽查的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办公室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研究解决抽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推动联合抽查部署和考核工作。
2.建立抽查规范性文书。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联合抽查通知书》《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实地核查检查表》、《检查信息公示表》等执法检查文书,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检查纪律等。
3.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州县政府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考核体系;政府督查室对“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六)完善抽查数据的应用
1.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加快部门及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平台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
2.做好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各部门要按照“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随机抽查结果归集在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中,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市场监管局要健全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相应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好日常工作,合理调配联合抽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各县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开展好本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责任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适时对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公示和实施情况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反馈至州政府办公室及州考核办,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严格抽查纪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决策部署,提高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